深夜拜访讨债,反被殴打
 日期:2010年09月09日  浏览:

世界上最令人法指的是那些借钱是你是爷爷奶奶,自己需要钱的时候你要他还时他是爷爷奶奶了。这样的人不计其数,所以杭州亨特讨债公司提醒大家在借款或者赊账的时候一定要留有有效的证据,否则到后面谁也说不清楚。8月27日我们就接到这么一个电话。

张先生是一位养蜂人,没想到辛苦半年把蜂蜜卖了出去,结果钱款没全部拿到,他深夜到对方家去讨债,结果钱没拿到双方还发生了争执。对方巧舌如簧说,是因为误把他当成了贼。

    要债反被当贼打,这张先生真是憋着一肚子闷气,通过朋友介绍找到我们公司,并告诉我们一些经过

    “我是去要债的,他又不是不认识我,怎么可能错把我当贼呢!”张先生愤愤不平地说。“我的嘴巴、手臂现在还是肿的。”

    张先生是一位养蜂人,老家在湖北武汉,每年春天,他都会雇车拉上他的蜜蜂去寻找合适的放蜂场所,然后再把蜂蜜卖出去。

    “去年我在肥东放蜂,四月下旬我把7.5吨蜂蜜卖给了他,一共是29000元。他给了我14000元,剩下的钱他给我打了欠条。”张先生说养蜂人没有固定的场所,蜜蜂放养不能总在一个地方,拿不到卖蜂蜜的钱自己就被套住了,不能离开。

    张先生说自己从去年开始要钱,一共要了四五次,现在钱不仅没有要到,还被他打了。

    “我8月21日去他家里要钱,他说现在没有钱,自己的工程款还没有拿到,要等有钱了再给我。”张先生说,“他让我出去,我不出去他就打了我。8月26日,我又到他家里去要钱,等了一天,晚上我们打起来了,当时报了警。”

    欠债人辩称以为遭了贼

    “他晚上十一二点来我家,我一开始也不知道他是谁,以为是贼。”对于殴打张先生一说,许先生说开始并不知晓他是来讨债的,晚上突然来了个人就以为是要偷东西的贼。

    对于欠钱的事,许先生说:“我承认我是欠了他的钱,已经还了他11000元,还有4000元钱没有给。我实在是没有钱给他,现在别人也欠我的钱,我要不到也就没有钱给他。”许先生表示,“我有钱了自然会还债,早晚会把4000元还给他。”

    警方称双方都有动手

    处理此事的肥东县新城派出所的一位工作人员称,此事警方已经做了记录备案,目前还在调查之中。

    对于当时的具体情况,这位工作人员称,现场并非一人单向殴打另一人,双方都有动手。工作人员表示不管什么事情,深夜在别人家中,肯定是不合适的。这位工作人员称,警方不负责要债,他建议张先生走司法途径要回钱款。张先生通过这次沉痛的伤害,经人介绍找到了我们杭州讨债公司,经过我们双方的一个大致概述,我们了解到了一些许先生的情况,并进行暗访。对许先生的一些大致情况了解后,我们确定许先生不是没钱,是想赖钱,我们把有力证据给了张先生,张先生拿着我们提供的有力证据通过司法途径终于拿到了应有的钱。张先生很是感激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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